辽宁检验检疫局举办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会暨颁证仪式 |
央广网大连11月17日消息(记者田彤 张四清 通讯员张柏棋)为进一步推进辽宁地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11月17日,辽宁检验检疫局在本溪举办本溪县刺五加及其制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会暨颁证仪式,以帮助优质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促进外贸增长。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指产品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是生态保护与原产地保护的有机结合。这项工作是十八大以后国家质检总局为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是结合质检系统工作职责提出的一项新的配套制度,是我国在保护生态环境、支持产业转型、推动绿色消费方面的一个创新,也是一项帮扶企业、调结构、稳增长的重要措施。 据介绍,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对企业的发展有巨大推动作用,能够有效提高产品档次,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赢得市场;能够体现产品的生态性和质量优势,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能够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能够促进生产者提升管理水平。作为现代生态文明的品牌产品,有助于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促进外贸增长,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并在政府采购中享有优先采购权。 截至2016年11月15日,辽宁已有本溪县刺五加及其制品(铁刹山露酒)、辽阳“百年薏达”薏米和“千山”系列白酒共三个产品获得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辽阳忠旺交通装备铝型材、大连“海宝牌”裙带菜系列制品、朝阳五丰荆条蜂蜜和辽宁东港安德贝类系列产品四个产品已通过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庄河“福来宝”蓝莓、朝阳新洁安鲜鸡蛋和抚顺“红莓谷”红树莓系列产品三个产品已通过辽宁局初评,相关材料已函报质检总局通关司。 辽宁检验检疫局表示,今后还将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带动辽宁地区经济发展,积极帮扶优质的生态原产地产品占领国内市场、走向国际市场,从而把辽宁生态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促进辖区内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体现检验检疫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升。 (摘自http://news.cnr.cn/native/city/20161117/t20161117_523274994.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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